中新社岷里拉12月1日電:菲律賓選舉署下屬的一個小組1日裁定該國女參議員格麗絲·傅不具備參選下屆總統的資格。格麗絲·傅陣營則表示會提出上訴。
47歲的格麗絲·傅是菲律賓已故著名演員費爾南多·傅的養女,2013年首次參選參議員即以最高票當選,其後在菲國政壇迅速走紅。2016年,菲律賓將舉行總統大選,格麗絲·傅的民意支持度一直大幅領先於其他對手。格麗絲·傅之前已向選舉署提交參選總統的報名表,但一位名叫埃拉帕洛的律師向選舉署檢舉,要求撤銷格麗絲·傅參選資格。由三名委員組成的選舉署第二小組1日以格麗絲·傅在菲居住時間不夠10年為由裁定她不具備參選下屆總統資格。
根據菲律賓憲法規定,參選總統的候選人須在大選舉行前在菲居住至少10年。資料顯示,格麗絲·傅1991年與丈夫赴美定居,2001年歸化為美國公民並宣誓效忠美國,她在2006年7月宣誓效忠菲律賓並重新取得菲律賓國籍。格麗絲·傅一直堅稱,她在養父費爾南多·傅2004年病逝後就從美國搬回菲律賓居住,居住時間符合參選要求。
格麗絲·傅1日晚間在一份聲明中對選舉署第二小組的有關裁決表示失望,並堅稱自己是天生的菲律賓人,且在菲居住已滿10年。她表示,會對選舉署第二小組的裁決提出上訴。
菲律賓選舉署由1名主席和6名委員組成。針對選舉官司,選舉署最初會分成兩個小組來處理,而針對小組裁決的上訴則由選舉署全體成員決定。格麗絲·傅希望,選舉署全體成員在處理上訴時會作出有利於她的最終裁決。她指責,政治對手正在使用一切借口企圖把她排擠出2016年總統選舉。
格麗絲·傅陣營發言人張僑倫當晚在記者會上稱,格麗絲·傅目前仍是總統候選人,將來也依然會是總統候選人。他強調,格麗絲·傅繼續競選下屆總統,會窮盡一切法律手段保住參選資格。
本報訊:選舉署昨天取消了參議員格麗絲‧傅競逐總統的參選證書。
在34頁的判決中,選舉署第二部門批准請願者埃南巴洛的請願,就傅氏沒有符合競選總統必須居住菲律賓至少滿10年的規定,取消傅氏的參選資格。
傅氏的競選搭檔參議員伊斯古地洛證實了該消息,但他只是說,選舉署的判決不利於參議員傅。傅氏陣營中的另一名消息人士也證實了該消息。
至於埃南巴洛則很歡迎該判決,雖然她還沒有收到任何的消息。
她在接受電話訪問時說:“我實際上非常寬慰,因為他們批准了該請願,他們維護了憲法,儘管民眾的意見是另一回事。這表示他們有智慧和勇氣維護憲法。”
身為公務員保險署的前首席法律顧問兼發言人的埃南巴洛指控傅氏自稱是天生菲人及在2016年5月之前已在菲居住滿10年是作出嚴重的虛假陳述。
傅氏也在面對同樣要求取消其參選資格的另外3宗請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