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選舉署昨天說,它將決定是否在2016年的選票中加入總統候選人格麗絲‧傅的名字。參議員傅已被選舉署第二部門取消了參選資格。
選舉署發言人希敏尼斯在接受記者的訪問時說,選舉署全體將最終開會,以敲定正式的候選人名單。
選舉署將在12月15日宣佈的最終候選人名單。
希敏尼斯說:“可能會出現仍有一宗案件尚未有最終裁決的情況,因此,有可能會把該候選人的姓名加入名單中。不論那個人是誰。”
他解釋:“如果一個人仍有可能對候選人身份有影響的動議尚未有結果的話,他們的名字會放進選票上。忽略投給該人的票比刪除在選票上的名字容易得多。如果刪除了在選票上的名字,但後來又發現他們的名字還是應該在選票上時情況會很糟糕。”
希敏尼斯舉例了2010年總統候選人亞戈斯沓的情況。選舉署在選票上包括了亞戈斯沓的名字,但他是在選票都印好了之後,才最終被取消了資格。
選舉署發言人是在選舉署第二部門取消了傅氏競逐總統參選證書之後發表該聲明。
選舉署第二部門說,領先的總統候選人之一傅氏在提交競選總統的參選證書時犯了嚴重虛假陳述。
第二部門舉例傅氏在2013年競逐參議員時的參選證書,在該參選證書中,她自稱在菲律賓居住了6年又6個月。該部門說,這意味著傅氏是沒有符合競逐總統的居住至少滿10年之規定。
傅氏則說,那是一個“誠實的錯誤”。
她也矢言會向選舉署全體上訴該決定。
傅氏的發言人張僑倫於週二說:“我們將耗盡一切的法律補救方法。”
希敏尼斯說,傅氏不但可以向選舉署全體提出上訴,也可以向大理院提出上訴。
因為這牽涉到大理院,這意味著這一場官司有可能甚至持續數年。
希敏尼斯告訴記者:“一切還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