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員格麗絲・傅說,她將不再呈上她與在怡朗省的可能親戚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檢測報告,他說,她和其陣營會使用法律根據,而不是DNA檢測結果,以證明她是天生菲人。
傅氏昨天在記者會期間被問及了她與來自怡朗省哈洛的可能親戚的DNA檢測結果時說:“還沒有,我們還沒有收到正式的報告結果。”
她又說:“不論結果如何,我們將不會呈上該報告,因為我們的法律根據並非以DNA檢測結果作為依據。”
傅氏的公民身份與長居菲律賓的時間是選舉署取消其競逐總統之參選證書的理由。
她向大理院上訴選舉署的裁決,而相關的口頭辯論在週二開始了。
除了DNA檢測之外,傅氏的據說來自怡朗省的親人也挖出了其生父生母的遺體,以收集了DNA樣本,以進行對比。
儘管面對著取消參選資格案,她說,其丈夫特奧多・羅米薩埃爾・尼爾・拉曼薩禮斯將繼續放棄其美國公民身份的程序。
她說:“當然。如果你會發現,我的已在很久之前辦好了。這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因此,他們會在問。但我必須立刻在一個公職人員面前這樣做,因為我當時接任一個職位,未能做到這一項。你必須包括資產與負債。”
傅氏說:“還要仔細檢查許多事情。”她也在2010年獲委任影視審查分類委員會主席之前,放棄了美國公民身份。
她又說:“還有另一件事,我的丈夫是一名天生菲人。只是她的父母都曾在美國留學。因此,我不知道這會不會是個問題。當然,他們正在為此尋找理由,但並真的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