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長狄倫昨天發出強烈的警告,他表示,未經授權的對話錄音和管有這類未經授權的錄音是非法的,並且可受到法律的懲罰,即使參議員聽了它。
狄倫是就退休總督察描禮洛索聲稱擁有的一段政府官員對話錄音的事作出該回應。據說在該段錄音中的是一名高級政府官員和一名立法議員,在討論企圖掩飾圍繞著馬馬沙巴諾事件所發生的事,以避免影響到摩洛國基本法議案的通過。
參議長在記者會中說:“在去年4月曾有這樣的消息,我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件事,曾經傳出過關於黎禮斯和參議員小馬科斯之間的對話。現在,這就是該段對話的錄音嗎?我不知道,但如何是,那是舊聞了。”
黎禮斯是總統和平進程顧問,而小馬科斯是參議院地方政府委員會的主席,該委員會是負責討論摩洛國基本法。
狄倫說:“但是,讓我提醒描禮洛索,根據4200共和國法令,未經授權的對話錄音是非法的,可被罰監禁6個月至1年。”
他說:“不只是未經授權的錄音,還有管有這類未授權錄音也是違法的。不僅僅是管有,傳遞這些未授權的錄音也是違法的。根據4200共和國法例或反竊聽法,這種錄音對話證據也是不獲接受的。”
可是,狄倫辦事處向記者發送的電郵卻說,違反該法律者可被判監禁不少於6個月或不多於6個月,並且終身被取消入職政府的資格,如果違例者在干犯該等罪時是一名公職人員,如果違例者是外僑,他應當被遣返。
他說,接不接受該錄音作為證據,將由調查馬馬沙巴諾事件的委員會決定。
狄倫說:“我只是闡述法律,免得他們說我們在打壓證據,我們沒有。我們只是想闡明現有的法律。”
他補充:“現在,如果委員會選擇無視這番話,並且播放該段錄音,那是委員會的決定。”
他指出,4200共和國法例第4節規定,這類錄音不能在任何的立法調查中被接受。
狄倫補充:“但是,這是必須由委員會決定的,有鑑於這些法律限制,以及該所謂錄音的非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