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加智市地區審判法庭第142號分庭已下令拘捕參議員特利連尼斯。
馬加智地區審判法庭書紀馬莉西爾・開洛律師在接受電話訪問時說:“已經有了合理根據。”
當被問及法庭是否發出了拘捕令,她作出肯定的回答。
這是由被撤了職的前馬加智市長俊俊・敏乃對他提出的誹謗控訴。
特利連尼斯控告俊俊・敏乃賄賂上訴院第6分庭陪審法官,以阻止執行監察署對他發出的首道暫停職務令之後,俊俊・敏乃控告特利連尼斯誹謗。
參議員特利連尼斯昨天說,拘捕令是不能阻止他繼續揭發馬加智市政府大量違規行為的真相。
特利連尼斯是在馬加智地區審判法庭第142號分庭認為前馬加智市長俊俊・敏乃控告他誹謗是有理據,並且對他發出了拘捕令之後,發表此聲明。
在該誹謗控訴中,俊俊・敏乃舉例了特利連尼斯聲稱敏乃父子是干犯了各種違規行為的集團成員之二。
特利連尼斯在發送給記者的短訊中說:“如果敏乃家族相信我是會被威脅到的話,他們是完全錯誤。”
他補充:“我將盡我的一切所能確保掠奪者將不會統治這個國家。”
俊俊・敏乃的父親──副總統敏乃即將在5月9日前的大選中競逐總統。
特利連尼斯的律師羅貝禮斯澄清,其當事人尚未收到關於該誹謗控訴的馬加智市代理市檢察官決議正式文件。
羅貝禮斯說:“我們還沒有收到調查檢察官決議的正式文件,但是,如果是真的,參議員特利連尼斯將隨時在法庭上面對該控訴。”
羅貝禮斯說,特利連尼斯目前在海外出席一個國際論壇。
他說:“如果有必要的話,當他回國時,他將向法庭自首。”
羅貝禮斯補充:“這是不影響參議員特利連尼斯提出重新審議動議或甚至向大理院上訴的權利。”
羅貝禮斯又說,他有信心,任何對其當事人的威脅將不會成功。
羅貝禮斯說:“在2003年,參議員特利連尼斯因為揭發政府內的違規情況而被監禁。我相信他已準備好面對任何後果,其中包括惡意的控訴和可能的監禁,只是為了讓人民知道馬加智市政府的大規模貪污腐敗情況。身為參議員的特利連尼斯是有責任揭發貪污腐敗情況,並且是擁有豁免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