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如果大理院維持命令選舉署列印投票收據的裁決,選舉署正在考慮把今年的地方和國家大選延後幾個星期舉行。
選舉署長卯智斯沓昨天在接受訪問時說:“我們現在正在研究這個選擇。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也許延後幾個星期。”
他補充:“我們都知道,總統的任期在6月30日結束,因此,在6月30日之前宣佈當選者是很重要的,才可以順利過渡。”
卯智斯沓在早前說,選舉署將需要國會制定一項法律,根據現在的情況,押後選舉。
綜合選舉署法的第5節說,選舉署只可根據嚴重的原因押後選舉,這情況包括:暴力事件、恐佈主義、選舉工具或紀錄遺失或遭到破壞、不可抗力(不能預測且會影響活動的情況)和將使任何政治選區不可能舉行自由、有序且誠實的選舉的其它“類似原因”。
在3月8日,大理院下令選舉署為5月的大選,啟動點票機的選民核對票據功能。
選舉署在上週五提出的請願中反對該命令,表明如果選舉署在這個項目的後期階段才啟動該投票收據功能,2016年5月大選非常有可能會失敗。
選舉署於上週五公佈的決議中說,執行該命令的必要準備工作需時3個月的時間。
該決議說:“考慮到開展所有這些工作,選舉署需要3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現在,選舉署似乎將無法如期在4月9日進行有秩序且可信的海外投票活動;同樣地,將沒有充足的時間完成5月9日有秩序且可信選舉的準備工作。”
它補充,額外的準備工作很有可能迫使選舉署建議押後5月9日的大選活動至6月30日之前一個合適的日期。
卯智斯沓說,他們在等待大理院裁決他們的請願之同時,為執行列印投票收據做準備工作。
此外,他澄清了選舉署從來沒有考慮“無選舉”的情況。
他說:“沒有什麼‘無選舉’情況。沒有。只有考慮押後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