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設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昨天宣佈,將於7月12日中午以前,宣佈菲律賓對中國提出的南海案仲裁結果。
常設仲裁法院昨天發表英文版、法文版以及非官方中文版的聲明,稱已通知菲律賓與中國,“將於歐洲中部夏令時間7月12日上午11時,在海牙發佈裁決”。
聲明說,裁決書與隨附的新聞稿,將先透過電子郵件向當事兩方宣佈,新聞稿將包括裁決書的摘要,屆時會有英文、法文以及非官方中文版本。
之後,仲裁法院將透過電子郵件把裁決書和新聞稿發放給南海案觀察員,包括日本、澳洲以及多個東盟成員國,以及常設仲裁法院會員國等。
聲明並稱,當事方將收到有簽字的裁決書原件,副本則會送到南海案庭審觀察員的大使館,仲裁庭法院不會為裁決舉行任何發佈儀式或人員會議。
菲律賓於2013年1月22日將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要求釐清中國南海9段線效力、特定島礁的地位與海洋權利,以及中國在南海特定行動的合法性等議題。
中國雖多次重申拒絕參與仲裁程序,但仲裁庭仍於2015年10月29日宣佈對此案具有管轄權。
菲律賓為求通盤考量,也將中國台灣佔領的太平島列為仲裁標的,聲稱太平島是“礁”而不是“島”。為此,前台灣領導人馬英九特別登太平島,以證明它是“島”非“礁”,後來台灣也向仲裁庭遞交“非當事人意見陳述”,表達立場。
太平島地位對南海案至為關鍵,如果太平島被仲裁庭裁決為“礁巖”,則菲國的巴拉灣島就可以獨享向南海畫出的200海里範圍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內的一切天然資源都由菲國獨享,中國興建的人工島及其他設施,都將被視為“非法建物”。
但如果判作“島嶼”,台灣就也可畫出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這將與巴拉灣島的專屬經濟海域發生重疊,衍生出菲國不樂見的複雜問題。
至於仲裁庭會不會針對太平島的地位作出裁決,就連菲律賓也沒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