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檢察長卡利達昨天說,司法部將不得不決定是否對網上新聞網站Rappler提出刑事指控,因為可能違反反傀儡法。該媒體公司的成立文件已被證券交易署撤銷。
反傀儡法或第108聯邦法禁止外國人干涉管理、經營、管理或控制國有化業務,無論是作為高級職員還是僱員,不論有無薪酬。
卡利達說:“證券交易署轉介司法部調查是否存在違反“反傀儡法”。”
他補充:“現在取決於司法部。”
司法部長亞義禮說,他已經指示司法部的律師去研究證券交易署的決定。
亞義禮在短信中說:“我已指示了司法部法律工作人員研究案件的所有法律角度。”
卡利達說,他沒有調查其他媒體的公司細節。
他說:“除非你要我做我在2016年12月做的事情。”他所指的是他請求證券交易署調查Rappler的事。
卡利達回顧了前駐塞浦路斯大使和希臘大使智格佬於2016年10月在報紙文章中披露,兩家美國公司Omidyar Network, Inc。和North Base Media在2015年在Rappler進行了大量投資。
在一年多以後,證券交易署於在1月11日裁定, Rappler歡迎eBay創始人皮埃爾。奧米迪亞的Omidyar Network作為該網絡媒體的投資者時,違反了外資對大眾媒體所有權的憲法條款。
證券交易署說,Rappler在2015年還向North Base Media發行了衍生品,但該衍生品並沒有與Omidyar的相同條款。
證券交易署說:“因為Omidyar是後來的購買者,它引入了一些條款,保證控制其他菲律賓存託憑證持有者以及Rappler Inc。和appler Holdings Corporation的公司政策。”
Rappler質疑此決定的時間點,稱之為騷擾。
該媒體表示將在法庭上對此決定提出異議。卡利達說,他準備好捍衛證券交易署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