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拉干鄢昨天說,杜特地總統在退出國際刑事法庭成員國的資格前並不需要得到參議院的批准,因為憲法沒有這項要求。
總統發言人羅計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沒有義務這麼做,有條款規定在我們退出一項條約時,行政官員必須與參議院磋商嗎?沒有。”
羅計引用參議員狄倫於週三所發表的言論。狄倫表示了參議院對於菲律賓退出組建國際刑事法庭的羅馬規約沒有發言權。
前國際法教授羅計說:“參議院的同意是沒有必要的原因是憲法沒有規定這是必要的,這是由作為外交政策總設計師的總統作出的決定。”
杜特地總統在宣佈退出國際刑事法庭時指出了國際刑事法庭對他及其政府作出毫無根據的、前所未有的和無恥的攻擊,以及國際刑事法庭檢察官試圖就有關其禁毒戰造成的殺戮將他置於該法庭管的轄之下。
杜特地總統也說,羅馬規約在菲律賓是不可強制執行的,因為它沒有在官方公報或一般發行的報紙上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