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允許私營企業職員“遠程辦公”的一項議案已獲眾議院通過。
眾議院第7402號議案獲239名眾議員贊成,通過了第三和最後一讀。該議案允許私營機構職員通過靈活的工作安排,使用電信或電腦技術進行遠程辦公。
根據該議案,僱主可以自願向員工提供遠程辦公計劃,雙方必須就某些條款和條件達成協議。
這些應包括有薪的工作時間、最少的工作時間、加班時間、休息日和享受福利的權利。
該議案也要求僱主確保遠程辦公的員工得到與在公司辦公室內上班的員工同等的待遇。
根據該議案,勞工部需要建立及維持一項遠程公試點計劃,該試驗計劃的不能超過3年。
由參議員維惹蕊描、維惹提出的參議院版本“制度化遠程辦公法”仍有待參議院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