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理院否決了政府就所謂的非法財富,向已故獨裁者馬科斯和其密友們追討賠償。
總統好政府委員會於1987年7月23日對馬科斯家族和其親信們提出了一項控訴,指控他們勾結透過授意貸款取得非法財富。
被告是前第一夫人伊美黛。馬科斯、馬科斯財產的代表、前建築巨頭羅道弗。古恩卡、其兒子羅伯道。古恩卡、前菲國家銀行總裁班菲洛。杜明戈、前工商部長羅伯道。王彬、前菲律賓發展銀行人員東。費利以及另外11人。
據總統好政委員會的控訴說,古恩卡和馬科斯家族勾結創立菲賓建築發展公司(CDCP),以獲取非法財富。
但廉政法庭在2010年8月5日的裁決中,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該控訴,因為大多數證據是由前總統馬科斯的行政命令以及法庭的判決和裁決組成。
廉政法庭解釋,行政命令本身不是非法的,因為每位政府官員都有權被推定是出於善意地履行官方職責。
總統好政委員會逐向大理院提出該訴訟,但大理院第一分庭維持了廉政法庭的判決。
大理院說:“把訴訟中的具體指控及共和國的文件和證詞證據結合,以及相對被告的文件和證詞證據證明CDCP的存在,大理院認同廉政庭的判決,認為證據的份量未佔優勢。”
它裁定:“總之,沒有具份量的證據推翻之前的判決,政府未能證明被告互相勾結地積累或參與積累非法財富,即訴訟中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