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杜特地總統昨日承認,遊蕩並非犯罪。他一週前下令警方拘捕夜晚在街上遊蕩的人。
杜特地在納卯市說:“我要讓這些愚笨的憲法專家知道,遊蕩不是罪。它當然不是。”
杜特地因下令警方拘捕遊蕩者而備受批評。他說,這些人“是潛在的麻煩製造者。”
菲國警說,大岷區已經超過8000人被捕。
但總統在演講中暗示,警方可能誤解他的意思。
杜特地說:“我從未說過要拘捕他們。這是愚蠢的。為何你們不重新聽一聽我說的。我是說回家。”
他說:“當然我會質問你們,為何你們在這裏?如果你們是未成年,應該是在家長的監管下的。如果你是一個國家的父親,你可以向民眾和未成年人提供建議。”
但根據菲律賓刑法第202條,遊蕩是刑事罪。該法條指遊蕩是“任何被發現毫無目的地在公共場所遊蕩的人。”
但在2012年,時任總統亞謹諾簽署一條法律,將遊蕩罪非刑事化,因為政府擔憂刑法中的條例會被用來肆意拘捕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