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訴院確認了早前的一道命令,即凍結兩個銀行賬戶的現金資產,當局懷疑銀行賬戶內的錢都是在囚毒梟阿爾伯特。陳(音)的毒品收益。陳氏被相信是一個華人販毒集團的成員。
分別在金融銀行和首都銀行的兩個賬戶屬於傑弗瑞。蘇.吳、吉恩。佩兒。耶納。吳和張謹(皆音)。
該3人向上訴院提出了上訴,請求撤銷上訴院在2017年6月發出的凍結令,但他們的重新考慮動議被上訴院特別第三分庭駁回。
銀行賬戶持有者之前獲岷里拉地區審判法院撤銷了對其資產的保護令,認為銀行賬戶裡的錢是用於支付貸款,而不是來自陳氏之毒品組織的收益。
上訴院推翻了岷里拉地區審判法院的判定。
在2016年9月,荷浪牙波市地區審判法院裁定陳氏違反綜合毒品法之罪名成立並判處他終身監禁。
控訴源自2013年的一次突擊搜查,在該搜查中,當局查獲了434公斤沙霧,該批沙霧被認為是走私自中國。
陳氏是仙道斯將軍市的一名華人,與曾在香港工作的前菲傭結婚,該前菲籍女子被懷疑是陳氏在香港三合會的管道。
在2013年的突擊搜查中,警方發現了向吳氏夫婦的銀行賬戶存款368萬披索的存款單,以及開給張氏一張400萬披索銀行支票。
反洗錢委員會補充,陳氏在2012年至2013年,轉賬了1831萬披索給吳氏夫婦。
上訴院說:“我們強調可信理據,存進被告賬戶之款項可能來自阿爾伯特。陳的販毒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