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華商聯總會訊:本會昨天接獲移民局長辦公室通告,要求本會刊登於各華文媒體,以便周知,本會隨即譯成中文,請有關華僑注意為要,即將移民局長莫仁地(COMMISSIONER JAIME H. MOTENTE)親自簽署的通告及中文譯本列下:
通知
移民局發佈了以下提醒,以確保外國人遵守菲律賓移民和登記法:
1.遊客不得逾期逗留。如果你打算在菲律賓停留超過授權期限,你可以在位於馬尼拉市王城內(INTRAMUROS)的移民局總部或全國的任何移民局辦公室申請旅遊簽證延期。你可以訪問移民局官網www.immigration.gov.ph獲取移民局辦公室的完整列表。
2.外國人必須始終遵守簽證條款。在未取得必要許可證或簽證的情況下,不得從事學習、就業或商業活動。你必須依據就業的時長和性質,取得特別工作許可證(SPECIAL WORK PERMIT)或根據第613號聯邦法第9(G)條的工作簽證(WORK VISA)。同樣,你必須依據將要進行的課程或教育水平,取得特殊學習許可證(SPECIAL STUDY PERMIT)或根據第613號聯邦法第9(F)條的學生簽證(STUDENT VISA)。
3.外國學生、工人和居民必須遵守外國人登記法(ALIEN REGISTRATION LAWS)。這包括獲得外僑身份卡或I-卡(ACR I-CARD)、進行常年報到(ANNUAL REPORT)、登記正確的當前居住地址,並及時報告個人情況的任何變化(例如國籍、婚姻情況、住址)。
4.只與移民局的授權僱員進行交易。不要接受沒有移民局認證的旅遊和簽證代理服務。
5.向移民局報告任何違反菲律賓移民法的非法或可疑活動。你可以撥打(02)465-2400、發送郵件至xinfo@immigration.gov.ph或查看移民局官方網站www.immigration.gov.ph以查看所有其他聯繫信息的列表。
6.對我們的服務提供反饋。通過官方網站和社會媒體頁面上的聯繫信息,報告與移民局人員的活動和交易中存在的任何問題或可疑的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