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部長藝描拉昨天說,他們將向另一法庭申請逮捕反對派參議員特利連尼斯的令狀,雖然他相信軍方的逮捕更快些。
藝描拉昨晚在短信中告訴Rappler:“軍事法庭不需要逮捕令,所以,也許那是更快一些。”
藝描拉和司法部未能取得對特利連尼斯的即時逮捕令,因為馬加智市地區審判法院第148號分庭下令先聽審該動議,並允許特利連尼斯挑戰該動議。
之前,馬加智市地區審判法院審理控告特利連尼斯的兩宗控訴,都是關於反對前總統亞羅育的失敗軍變:在148號分庭的軍變罪控訴;在150號分庭的叛亂罪控訴。
兩個法庭都在2011年,根據前總統亞謹諾給予特利連尼斯的特赦,撤銷了對特利連尼斯的控訴。
當杜特地總統宣佈特利連尼斯的特赦無效時,司法部向第148號分庭申請逮捕特利連尼斯的令狀。
當被問及為何只向第148號分庭申請時,藝描拉說:“隨後會向第150號分庭提出申請。”
藝描拉說,軍事法庭的逮捕將會更快些。
菲律賓律師公會說,民事法庭不能重審案件,因為撤銷控訴是最終的裁決。
刑事法專家巴迪惹也說,特赦已成定局。
巴迪惹說:“在沒有違反我們的憲法或特赦法的情況下,行政不能撤銷。如果這些允許的,是否也能撤銷給予伊斯沓拉的特赦?這將把顛覆一切,破壞法治。”
特利連尼斯昨天展示了菲武裝部隊在2007年的一張證明,批准他正式離開軍隊並且變為一名平民。
在2007年參選參議員並勝出的特利連尼斯說:“當我提交參選證明書時,這就是我離開軍隊的結果。”
平民並不受軍事法庭審判。
但藝描拉說:“一旦獲得管轄權,在訴訟終止之前都不會失去的。在特利連尼斯的案件中,因為特赦公告,軍事法庭的訴訟程序僅被暫停。”
藝描拉說,此立場是得到戰爭法的支持。
藝描拉是在他最初告訴記者關於警方需要逮捕令以逮捕特利連尼斯的幾個小時之後才發表上述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