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眾議院的少數黨領袖之爭打到了大理院。
眾議員法裡迎斯、亞瓦禮斯和他們的盟友昨天申請了調卷令、禁制令,質疑眾議員沙禮斯擔任少數黨領袖的決定。
他們請求大理院對沙禮斯發出暫禁令,以阻止他履行少數黨領袖的工作。
被告是眾議長亞羅育、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安達耶和少數黨領袖沙禮斯。
他們也請求發出維持原狀令,以恢復至質疑前的狀況。
他們說,他們的共同請願者眾議員黎維拉才應該是少數黨領袖。
請願者指出,儘管沙禮斯投票支持亞羅育出任眾議長,但沙禮斯卻成為少數黨領袖。
根據眾議院的規則,“投票給當選的眾議長的眾議員將構成眾議院的多數黨,他們將自己選出一位多數黨領袖。而少數黨領袖將由少數黨的成員選出,並且可以隨時通過所有少數黨成員的多數票改變。”
請願者指控亞羅育和安達耶嚴重濫用酌處權,“非法排除,並繼續拒絕黎維拉完全行使他以及其共同請願者作為正式構成的少數黨的授權。
請願說:“確實,如果被告沙禮斯沒有投票給被告亞羅育(當選的眾議長),他仍然是眾議院的少數黨領袖。”
該請願說:“但他與少數黨的14人投票給了當選的眾長,即亞羅育,並且繼續聲稱是少數黨一分子,甚至是少數黨的領袖,而被告眾議長亞羅育和多數黨領袖安達耶承認他的身份是嚴重濫用酌處權,相當於缺乏管轄權。”
請願者也要求大理院強迫亞羅育和安達耶承認他們是正式構成的眾議院少數黨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