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理院大法官加彪昨天說,菲律賓和中國所簽署的石油和天然氣開發諒解備忘錄,可能導致解決南海爭議的“雙贏方法”。
該名資深大法官相信,如同巴拉灣外海的馬蘭巴牙天然氣項目的服務合同,可能會讓中國滿足於分享收入而不是主張擁有菲律賓在這條重要航海線的權利。
加彪在接受政治分析家理查·海達連的採訪時說,作為合同供應商,必須遵守菲律賓法律,並承認該地區的天然氣屬於我國。
該名大法官說:“這可能是解決方法,因為中國可以獲得一半收入,但他們不可以獲得主權。我設想這是最終妥協。”
加彪說,他支持杜特地總統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訪菲時所簽署的諒解備忘錄。
這是因為這種協議被“設想為一種服務合同”,可以為中國進入他所謂的爭議的“第三階段”:同意獲得石油和天然氣開發項目的一半收入,但不會再主張其他聲索國專屬經濟區內的主權權利。
他說,第一階段是中國“主張擁有一切”,第二階段是標誌性的仲裁判決,否定了該亞洲大國提出的九段線主張,導致北京同意讓步並“互相折衷”。
加彪說,海上爭議是否鄰近解決,要看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和菲律賓的服務承包商之間的工作委員會的談判結果。
他並不排除談判會讓中國回到“聯合勘探和開發”,他認為這是違憲的。
他說:“但有可能中國會意識到服務合同是解決整個南海爭議的雙贏方法,並會通過菲律賓服務承包商和菲律賓合作。”
根據加彪說,杜特地和習近平簽署的諒解備忘錄是菲律賓外交部準備的草案,而非中國起草的。中國起草的是希望聯合勘探和開發,這是違憲的。
外交部的草案是“非常不同”的文件,它建議通過服務承包商,在石油和天然氣進行合作。他說這些在憲法下是合法的。
加彪承認,中國可能會對該諒解備忘錄有不同的解讀,但他說,“這是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討論服務合同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