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個地方法院將在今天就2016年三描禮斯省蘇比克沿海的海上沙霧製造場案作出裁決。
荷浪牙波地方審判法院的維萊法官將就政府控告於2016年7月被捕的4名中國香港男子之案件作出裁決。
司法部長藝描拉說,如果檢控成功使被告定罪,這將是杜特地政府下首個重大製毒定罪。
司法部長補充:“我們的檢控官都有信心被告將被定罪。”
警方於2016年突擊檢查偽裝成一艘50米長漁船的疑似海上沙霧製造場。
當局拘捕了梁樹福、盧榮輝、敦錦華及陳國棟,他們都是來自香港。警方也查獲半公斤疑似沙霧,價值250億披索。
該4人被控違反第9165號共和國法或2002年綜合毒品法第2章第8節(製造)和11節(管有)。
當時的菲國警總監黎拉羅沙說,該艘漁船被利用來運送毒品。他補充,沙霧是在艘上製造的,成品會被拋入海中等待被撈起。
警方也說,船員未能出示任何註冊文件,因此當局進行了搜查。緝毒犬的搜查也表明了船上存在毒品。
當局也在船上發現了在製造沙霧過程中使用的一台水輪發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