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信息技術部昨天命令國家電訊委員會頒布提供商鎖定期滿後強制解鎖手機的規則。
通訊信息技術部在聲明中說,這將確保用戶在使用無線裝置方面有更大的自由與靈活性。
聲明說,用戶的裝置鎖定期已滿且沒有未履行的義務,用戶可要求電訊公司強制解鎖他們的手機,以便能夠使用其它電訊商的服務。
通訊信息技術部負責人裡奧說:“我們在引入新的電訊商的同時,我們也在推動親消費者的措施。”
裡奧補充:“這也是鼓勵我們的服務提供商創新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