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3月19日電:4名菲律賓籍外來人員以騙取團簽方式入境,後擅自脫團非法滯留。記者19日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該起案件,4名菲律賓籍外來人員被判偷越國(邊)境罪,並依法獲刑。
據院方披露,艾麗莎是一名在華非法居留人員,她在華逗留期間發現中國的家政服務市場很火爆,而菲籍的保姆更是特別搶手,於是便萌生了將自己在菲律賓的家人、朋友偷渡到中國一起謀生的想法。
艾麗莎隨即與還在菲律賓國內的鄰居伊娃、妹妹安妮、克麗絲取得聯繫,建議她們以團體旅遊名義,騙取團體旅遊簽證入境中國從事家政服務工作。4人一拍即合,約定由伊娃出面,為自己與安妮、克麗絲申報為期3日的上海觀光旅行團,艾麗莎則在上海負責接應。
2018年9月8日淩晨,伊娃、安妮、克麗絲隨旅遊團一同乘坐飛機抵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並持團體旅遊簽證入境。次日,艾麗莎與3人在酒店碰頭,進一步商議脫團事宜,並將一張手機SIM卡交給自己的妹妹安妮,方便脫團時聯繫。在旅遊的第三天,伊娃嚮導遊索回3人護照,3人擅自脫團與艾麗莎會合。艾麗莎將3人帶至住所處暫住,並開始著手為3人尋找家政崗位。
三天的行程結束,旅遊團準備離境返回菲律賓,工作人員在出入境口清點人數時發現伊娃、安妮、克麗絲不在團內,遂報警。同年9月11日晚,公安人員在艾麗莎住所將4人抓獲。
案發後,檢方指控被告人艾麗莎、伊娃、安妮、克麗絲犯偷越國(邊)境罪,並出示了相關書證和證人證言。艾麗莎、伊娃、安妮、克麗絲及各自的辯護人對起訴指控其4人犯偷越國(邊)境罪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且4名被告人均簽字具結,並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沒有異議。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艾麗莎與被告人伊娃、安妮、克麗絲共謀,由伊娃等3人結伙使用以參加團隊旅遊為名騙取的團體旅遊簽證入境中國,並擅自脫團非法滯留,其行為均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且系共同犯罪。但艾麗莎等人到案後如實供述,有坦白情節;且認罪認罰簽字具結,故對4名被告人可以從輕處罰。綜合4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並結合從寬處罰情節,判決艾麗莎、伊娃、安妮、克麗絲犯偷越國(邊)境罪,依法判處艾麗莎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及驅逐出境,判處伊娃、安妮、克麗絲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及驅逐出境。
一審判決後,4名被告人均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