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部就3年前的孟加拉國銀行的8100萬美元網絡盜竊事件對中華銀行5名主管提出反洗錢控告。
在馬加智市地區審判法院被控違反反洗錢法的是中華銀行零售銀行組財政官勞爾。維克多。陳(音)、零售銀行全國銷售主任伊斯梅爾。黎耶斯、區域銷售主任碧姬。卡賓迎、木星街分行的客戶服務主管羅麻道。阿牙拉道,以及高級客戶關係主任安潔拉。露絲。杜禮斯。
在高級副檢察官裡察。安東尼。法杜倫批准的10頁決議中,司法部表示,即使已有明確的警告,上述主管仍批准繼續交易程序。
司法部否決了5名被告的重新審議請求。
檢察官以“故意無視”是“畜意迴避或瞭解一種犯罪行為”,尤其是儘管知道那是極可能是不法行為,卻沒有對可疑的不法行為進行合理的調查。
決議說:“沒有比這種描述能更貼切地描述被告的行為。”決議補充,在收到關於涉案的巨額轉賬可能有問題的通知後,被告應該進行調查。
決議說:“由於其工作性質是處理金額數以千萬計的日常交易,銀行職員及主管的責任、關心和可信程度都比一般文員和職員要高出許多。他們在處理可疑匯款時的自負態度是不可接受的,也動搖了我們銀行系統的誠信度。”
在早前,中華銀行木星街分行的經理邁亞。仙道斯—德義道被裁定違反反洗錢法的7項罪名成立。
馬加智市地區審判法院第149號分庭法的塞薩爾。允沓蘭對每項控罪判處入獄最多7年,也要求支付不超過被清洗之金額的雙倍或差不多1億10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