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洗錢委員會秘書處昨天報告稱,菲律賓已成為違反環境法、販運人口、綁架勒索和恐怖主義的非法資金的主要目的地。
一個題為《根據提交的可疑交易報告對菲律賓的外部威脅風險進行評估》的研究報告,涵蓋了由菲中央銀行所監管的金融機構,從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提交的16萬1650份貨幣服務業務報告,涉及金額為17.9兆披索。
報告數量佔五年期間提交的75萬5457份可疑交易報告總數的21.4%。
根據2013年至2017年在反洗錢委員會數據庫中的可疑交易報告,該研究顯示,所確定的上游犯罪案件所產生的大部分非法資金,一直在菲金融體系內流通,可能與在全國各地流動的資金有關。
它還表明菲律賓已成為這一時期走私產生的非法資金的來源。
上游犯罪被分類為毒品和其他相關犯罪、掠奪和腐敗相關犯罪、投資詐騙和詐騙、走私、侵犯知識產權、違反環境法、網絡犯罪、販運人口、綁架勒索、資助恐怖主義和非法製造和擁有槍支彈藥和爆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