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交部長陸辛昨天說,中國可以就中國漁船在禮樂灘撞沉菲律濱漁船的事件發表它想發表的聲明,但菲律濱將遵守海洋法。
陸辛在推特上說:“很有趣。那是中國的闡釋,這是一個自由的世界;它可以發表任何他想發表的聲明。我們發表我們想發表的,因為對我們來說,這也是一個自由的世界;但我們的主張是根據海洋法。但仍然,每個人都是自由的。”
陸辛是在回應中國大使館的聲明。中國大使館表示,中國漁船粵茂濱漁 42212號在該區進行捕魚作業時,遭到七八艘菲律濱漁船“圍攻”。
大使館的聲明說:“在撤離期間,該艘漁船未能避開一艘菲律濱漁船,其左側照明格柵上的鋼纜撞到了菲律濱漁船的駕駛室。菲律濱漁船傾斜,船尾沉沒。”
在確實被撞到的菲律濱漁船上的漁民都被其他菲律濱漁船救起後,該艘中國漁船才離開現場。
它還否認了那是一宗肇事逃逸事件。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98 (1)條規定:“每個國家都應要求懸掛其國旗的船舶的船長盡可能在不對船舶、船員或乘客造成嚴重危險的情況下:(a)向在海上發現任何有危險的迷失方向者提供協助。(b)在獲悉有人需要協助的情況時,盡一切可能迅速地前往營救遇難者;(c)在碰撞後,向另一艘船舶、船員及其乘客提供協助,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將另一艘船舶、其登記港口及其最近港口的名稱通知可呼叫到的另一船舶。”
中國和菲律濱都是該條約的締約國。
菲律濱已經提出了外交抗議並表示必須制裁涉嫌棄遇險的22名菲律濱漁民于不顧的中國船員。
中國大使館表示,它重視中菲友誼及海上安全,並且將繼續與菲律濱嚴肅及負責任地妥善處理此事。
總統府說,它沒有政治化禮樂灘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