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杜特地總統已允許減少及赦免在國有企業所簽訂的建設—經營—轉讓下的獨立電力生產商發電設施的不動產稅和罰款。
根據總統的第88號行政令,拖欠對獨立發電商根據建設—經營—轉讓計劃和類似合同,實際用於發電生產的財產、機械和設備徵收的不動產稅,包括2018年特殊教育基金累積的特殊徵稅都屬於總統的行政令所涵蓋的範圍。
該行政令規定,如果根據上述財產、機器和設備的公平市場價值的15%的估值水平,按每年2%的折舊率計算的稅額,再扣除獨立發電商已繳付的任何款額,則該等負債將減至相等於應繳稅款的款額。
此類拖欠未付清的不動產稅額的所有利息也將被免除,相關的獨立發電商將不支付有關利息。
此外,獨立發電商所支付的不動產稅多於根據該行政令減少的金額將可用來抵扣來年的應繳不動產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