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他被判強姦及謀殺罪罪名成立的超過20年後,前加拉灣社長仙齊斯堅稱自己是清白的,並表示他應該獲釋放。
仙齊斯在新比利密監獄內接受ABS-CBN的記者採訪時說:“我沒有參與。那是一宗三角戀案件。屍體被丟在我的地區。他們誣告我。”
在1995年,仙齊斯被判在1993姦殺薩敏沓及謀殺吳迷斯罪名成立,此案被視為當代最引人注目的案件。
但時至今日,被判7個無期徒刑(每個無期徒刑為長達40年)的仙齊斯說,他只是被政敵設計。
他說:“我是清白的。我發誓,我是清白的,即使世界崩潰了。”
當局在較早前說,由於新的法律增加了囚犯的良好行為可抵扣天數以及大理院的裁決允許該法律應用於其頒布前的囚犯,這位強姦謀殺犯有可能在2個月內離開監獄。
仙齊斯說:“如果由我決定,我應該被釋放。我的監禁期可以等同於48年。我做了許多好事,甚至去了教會。我幫了許多人。”
仙齊斯已被監禁了24年。
在引起民憤之際,馬拉干鄢昨天說,仙齊斯將不是這項法律的受益人。
總統發言人巴尼洛說:“根據10592號共和國法,仙齊斯先生沒有資格。所以,總統作為法律的首席執行者將必須遵守法律。”
馬拉干鄢在早前的聲明附和司法部長藝描拉的說法指出,該法律排除了累犯、慣犯、逃犯及嚴重罪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