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杜特地總統得知強姦兼謀殺犯前內湖省加拉灣社長仙齊斯有可能因為行為良好而被提早釋放時很憤怒,馬拉干鄢對此不感到驚訝。
總統發言人巴尼洛是在參議員蒙。吳表示杜特地總統對此感到憤怒之後發表此聲明。
巴尼洛在接受採訪時說,關於杜特地總統對此事感到憤怒的事,他不感到驚訝,因為法律清楚表明仙齊斯沒有資格受第10592號共和國法涵蓋。
他昨天說:“我不驚訝。為什麼?因為法律非常明確,那些嚴重罪行者都沒有資格。他們不在第10592號共和國法的涵蓋範圍。”
他補充:“他將會生氣,因為,如果法律表明他是沒有資格的,為什麼你甚至會考慮他?”
他又說:“那一直就是我們的政策:如果法律說的是什麼,那將永遠是法律。惡法亦法。行政部門不能反對法律。我們將執行它。”
第10592號法擴大了對良好行為扣減刑期的應用,即使在預防性監禁期也適用此法,並且增加了可用良好行為抵扣的天數。
大理院在今年6月也允許將此法律應用於其生效前已經入獄的囚犯或被拘留的人。
曾在1993年擔任仙齊斯之律師的巴尼洛說,該法律應該指導懲教局審視囚犯們的良好行為可抵扣的刑期天數。他說,他們可能看漏了重罪者被排除在此法律外的條款。
他說:“該法律應是是指引。也許他們沒有看到該條款,因為,我也是在該法律的中間部分才看到不涵蓋範圍的條款。”
他補充:“很難發現它。通常不涵蓋範圍條款是放在最後的,因此,也許他們沒有看到。”
他又說,懲教區已不再需要評估仙齊斯的良好行為,因為他從一開始便沒有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