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揭發了懲戒局內的賺錢方式和其他違規行為後,再有另一項法律將在參議院受到審查。
參議員狄倫在考慮修改第10575號共和國法或懲戒局法,以給予司法部更大的權力管理懲戒局。該法是在2013年頒布的,它取消了司法部對懲戒局的管理權,並只保留司法部對懲戒局的“行政監督”,以審查、推翻或修改該局所作的決定。
狄倫昨天在接受無線廣播電台的採訪時說:“是時候給予司法部更多權力。”
他補充:“懲戒局的腐敗官員利用這項法律,這項法律給予該局過多權力,導致沒有制衡。”
司法部官員在早前說,可能必須審查該法律,因為它為懲戒局在沒有司法部批准的情況下釋放近2000名嚴重罪犯出獄提供機會。有問題的釋放促使當局就執行允許根據良好行為表現扣減囚犯刑期的法律展開立法聽證會。
在週四揭發的新比利密監獄腐敗行為之一是在監獄內經營24小時賭場。高級囚犯支付囚獄警3萬披索,讓女子在他們的囚室內留宿,還有在囚的毒梟花錢住進比利密監獄醫院,以進行毒品買賣。
司法部說,這些都將被調查。它已成立了一個監督委員會,以緊密監察懲戒局,而懲戒局面臨重大改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