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每10名青少女約有一人懷孕或生產,最年輕懷孕少女僅10歲。當地人口與家庭計劃相關團體發起“停止孩童生育”行動,盼藉由推動青少女懷孕防治法案,讓她們享受應有的青春時光。
菲律賓人口發展基金會、菲律賓人口與發展委員會、菲律賓家庭計劃組織等官方和民間組織今天召開記者會,發起“停止孩童生育”行動。
人口與發展委員會執行長培瑞斯致詞表示,2013年青少年生育與性行為研究顯示,15到24歲的菲律賓年輕人32%曾有婚前性行為;未滿18歲青少年有性行為比例,從1994年13%上升到23%。
另一方面,15到19歲青少女懷孕比例也從2002年的6.3%,增加到2013年的13.6%;成為小媽媽的比例從4.4%增加到11%,等於10名青少女約有一人懷孕或生產。
培瑞斯說,數據顯示,2017年菲律賓有22名10歲的少女媽媽,其他年齡的小媽媽人數分別為11歲23人、12歲65人、13歲243人、14歲1724人、15歲6709人,由於最低少女生育年齡是10歲,可見有未滿10歲的少女有性行為。
他表示,從區域來看,南部棉蘭佬島的北棉蘭佬、納卯和Soccsksargen地區2017年15到19歲青少女懷孕比例分別是14.7%、17.9%、14.5%,遠高於8.6%的全國比例,這可能與馬拉威市叛亂後居民流離失所,缺乏適當醫療照顧有關。
馬拉威市於2017年5月爆發親伊斯蘭國恐怖分子叛亂,軍方圍剿5個月平定,雙方死傷逾千人,20萬平民無家可歸。
培瑞斯說,懷孕是15到19歲青少女休學主因。研究顯示,少女媽媽往往增加她們自己和家長財務負擔,讓原本貧困的家庭負擔更重。每增加一個孩子,這些家庭的儲蓄金額就減少1/3,導致跨代貧困和多代貧困問題,這也是在菲律賓“貧困循環”很難打破的原因之一。
菲律賓人口發展基金會宣傳經理奎拉拉表示,希望藉由“停止孩童生育”行動促使參眾兩院通過“青少女懷孕防治法案”,以推動全面性教育,在社區建立青少年保健發展中心,並為小媽媽或年輕父母提供社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