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法院第五號分庭的大法官科布斯—馬迎轆可能贊成駁回了控告馬科斯家族的民事沒收案,但她相信,該家族的大多數非法財富已經被追回。
她說,法院已經認定,馬科斯夫婦擁有非法獲得的財富或非法獲得的財產。但問題仍然是,哪些資產和房產屬於非法獲得的財富。
她在自己的意見中寫道:“相對於非法財富的表證推定,剩餘的財產(如果有的話)究竟是什麼目前尚不清楚,仍然是目前的行動的重點。”
科布斯—馬迎轆說,她不能投票支持向原告提供任何救濟,因為它未能提供與本案有關之剩餘資產和財產的“明確的清單”。
鑑於案件已超過32年,科布斯—馬迎轆強調,為了避免相互衝突的裁決,同時也是為了清晰、實用和權宜的目的,必要具體說明被追討的物品。
科布斯—馬迎轆又說,大部分要被追回的資產實際上是由國家通過妥協協議或有利判決獲得的。因此,科布斯—馬迎轆說,追回這些已經被追回的資產使得控訴變得毫無意義。
她解釋:“通過對事件的監督,當事人之間不再存在任何實際爭議,而且不能在案情實質中達到任何有用的目的時,那麼,案件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在12月16日,廉政法院第四分庭駁回了2號民事案件,判已故總統、其妻子前第一夫伊美黛。馬科斯和其子女勝訴,因為檢控方未能證明他們是如何取得所謂的非法財富。
該2000億披索民事沒收案是總統好政府委員會於1987年7月16日提出的,源於控告他們“挪用和盜用公款、掠奪國家財富、敲詐勒索、賄賂、貪污和其他腐敗行為”。
總統好政府委員會敦促廉政法院要求他們歸還所有非法獲得的資金和資產。他們還要求高達100億披索的懲罰性賠償,其中包括損害賠償、律師費和訴開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