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提醒民眾,從註冊藥店購買中藥連花溫瘟膠囊是需要出示醫生處方的。
食品藥物管理署長杜明戈表示:“我們之所以把它歸類為處方藥,因為我們確實需要醫生來判斷患者是否可以服用這種藥,以及如何服用它。”
他補充:“當然,有些醫生沒有開過非西藥的處方藥。但是,也許如果我們覺得適合,我們會去找使用傳統藥物的醫生。”
食品藥物管理署在上週批准了在菲國使用連花清瘟膠囊。
中國大使館表示,這種藥物在中國用于治療症狀輕微和中度的新冠肺炎患者。
食品藥物管理署還警告這種藥物可能對某些人造成不良影響。
他說:“不能用來治療患有嚴重疾病的人。例如,需要氧氣的嚴重肺炎,這是不可以的。禁止高血壓患者服用,禁止同時服用其他藥物,因為可能會相互影響。因此,不能在沒有醫生的監督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