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移民局長莫仁地昨天提醒已在移民局登記的必須在3月1日之前,親身到移民局的辦事處進行常年報到。
莫仁地警告,未能遵守規定者可被罰款、吊銷簽證、驅逐出境或監禁,同時,他建議外僑立刻在預約網站http://e-services.immigration.gov.ph取得預約常年報告的名額。
外僑可到位於馬尼拉市王城內的移民局總部,或移民局的地方、衛星或分支辦事處辦理常年報到的手續。
移民局的外僑登記處長利卡斯表示,在60天常年報到期限內不在菲國的外僑,可在返回菲國的30天內辦理常年報到的手續,前提是他們的返菲證仍然有效。
利卡斯說,截至1月底,共77,303名外僑辦理了常年報到的手續,這是較去年辦理常年報到的86,683人少10%。
他說,19,166名外僑親身到馬尼拉市的移民局總部報到,其餘58,137人是在全國不同的移民局辦事處辦理他們的常年報到手續。
1950年外僑登記法規定持移民和非移民局簽證的所有外僑都必須在每年的頭60天親身到移民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