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部長藝描拉昨天表示,企業不能拒絕僱用未接種新冠疫苗的人。
藝描拉警告不要違反115251號共和國法第12節(2021年新冠疫苗接種計劃法)。
他說,根據該法律,“疫苗卡不應被視為教育、就業和其他類似政府交易目的的額外強制要求。”
他指出,此前,一些企業團體建議只僱用接種過新冠疫苗的人。
他強調:“還要注意的是,勞工部已經就這些問題發布了政策指引。”
可是,他說,政府並沒有對商業團體的提議關上大門。
他說:“我們可以在新發傳染病管理跨機構工作隊討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