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副總統麗妮·羅貝禮道昨天表示,國人可接受賄選的錢,但投票時仍然投給他們喜歡的候選人。
羅貝禮道在支持她競選總統的一群家政工人問及如何處理賄選的錢時做出了上述回答。
她說:“我總是說,收下錢,因為錢是你的。這筆錢來自公帑。但是投票要基於你們自己的良心。”
她補充說:“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有虧欠心,但如果候選人在選舉中落敗,他們下次便會三思而後行。”
她說,雖然賄選是違法的,但很難抓獲賄選者,因為賄選不是在公共場所進行的,如今甚至可以通過電子轉賬進行。
副總統補充,選民不應該讓賄選的人嚇唬他們,使他們屈服,因為他們投的票是秘密的。
她說:“他們恐嚇人們說,‘我知道你們會投票給誰’。但是他們不能。他們不可能知道的。買票賄選的候選人並非使用他們自己的錢。
她補充說:“那些買票賄選的人不會用自己的錢。他們將使用通過有問題的手段得來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