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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庭准馬家就不義之財提供證據

2022年06月25日 02:41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2年06月25日 02:41

  本報訊:廉政法庭第二分庭允許候任總統小馬科斯和他父親的其他繼承人就廉政法庭未決的不義之財案件提供證據。

  在法院關於第0014號民事案件的決議中,宣布由總統好政府委員會通過總檢察長辦公室提出的被告放棄出示證據的權利的動議已被駁回。

  該動議是在小馬科斯、其母親伊美黛、姐姐艾美和艾琳以及被告Isaiah Pavia Cruz 和Don Ferry未能於2019年8月13日首次出庭作證後提出的。

  法庭稱:“誠然,被告小馬科斯等人沒有出席2019年8月13日,為提交被告證據而舉行的聽證會。但是,為了實現實質正義的更高利益,並且考慮到法院駁回了即時動議,因此,特此給被告另一個機會提出證據來證明他們的辯護。”

  第0014號民事案件是在1987年針對原被告伊美黛和老馬科斯提出的訴訟案件之一,旨在追回據稱通過不當使用政府資金或財產,直接或間接獲得的與馬科斯有關的不義之財或資產。

  在控方和被告就第0014號民事案件提出一系列動議後,隨後進行審判,檢方最終於2018年將案件擱置。

  該案的其他被告包括Modesto Enriquez、Trinidad Diaz Enriquez、Rebecco Panlilio、Erlinda Enriquez-Panlilio、Leandro Enriquez、Roman Cruz, Jr。和Gregorio Castillo。

  法庭稱:“誠然,法庭的工作不僅僅是處理被視為雜亂無章的案件。法庭已準備好對爭議進行裁決,目的是提供明確的陳述,而這只能通過深入到爭議的核心和全部範圍來完成,以便為所有相關方提供完全救濟。”

  法庭命令該案於7月7日開始初步提交被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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