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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博彩5%特許經營稅判違憲

2022年10月01日 01:27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2年10月01日 01:27

  本報訊:大理院已宣布互助復甦法中的一項條款和幾份稅務通告對菲離岸博彩公司(POGO)的總投注額或營業額徵收5%的特許經營稅是違憲的。

  在長達42頁的判決中,大理院宣布互助復甦法第11(f)和(g)條違憲,稱這些違反了憲法的“一個主題,一個標題規則”。

  第11節提到基於網絡博彩公司獲得的總投注額或營業額徵收5%的特許經營稅。法律規定,兩年後或確定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控制後,將繼續收取這項稅款。

  大理院說:“徵收新稅,偽裝成一長串現有稅之一,不能被視為新冠疫情臨時緩解措施的組成部分。互助復甦法第11(f)條和(g)條都是違反憲法的,因為它對網絡博彩持牌人徵收新稅。”

  因此,大理院也宣佈為執行互助復甦法第11條而頒布的RR No. 30-2020和RMC No. 64-2020無效,因為沒有法律依據。

  它還宣布第102-2017號稅務備忘錄通函和第78-2018號稅務備忘錄通函無效,“如果它們對網絡博彩持牌人徵收特許經營稅、所得稅和其他適用稅款。”

  據大理院說,第11590號共和國法或對菲離岸博彩業務徵稅的法律不具追溯力。

  它說:“總而言之,在第11590號共和國法令重新制定之前,沒有有效的法律對網絡博彩徵稅,包括海外網絡博彩持牌人。然而,本院認為強調第11590號共和國法不具追溯力是恰當的。”

  它補充說:“因此,在第11590號共和國法頒布和生效前,網絡博彩,包括海外網絡博彩持牌人等請願方不應承擔納稅責任。”

  該裁決是於2021年12月7日頒布,但僅在2022年9月21日才發布。

  參議員昨天再次呼籲對菲國的離岸博彩業進行審查。

  在大理院裁定按互助復甦法對其菲離岸博彩公司(Pogo)的總投注額徵收5%的特許經營稅違憲後,參議員就菲律濱離岸博彩行業發表了單獨的聲明。

  參議員們表示,他們歡迎大理院的裁決。但他們也認為這是沒有實際意義的,因為第11590號共和國法或對菲離岸博彩業務徵稅的法案已經通過成為法律。

  參議長祖比里說:“我們……再次呼籲政府認真審視我們的網絡博彩政策。鑑於最近一連串的綁架案件和其他既定的負面社會成本,我們必須對允許網絡博彩公司在我國運營的利弊進行深入審查。”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維惹蕊描與祖比里持相同觀點。

  維惹蕊描說:“我們仍然需要重新審視我們對網絡博彩的政策。問題仍然存在:政府從網絡博彩公司獲得的收入是否超過了網絡博彩造成的社會成本?隨著涉及網絡博彩公司的犯罪活動不斷增加,我們提交了第225號參議院決議,正是為了調查此事。”

  對於反對派參議員洪智維洛斯來說,大理院的裁決消除了網絡博彩公司在菲國存在的最後一個原因。

  她說:“大理院有效地消除了網絡博彩公司之存在的最後一個理由——對我們國庫的收入貢獻。從輔助服務中獲得的收入是值得商榷的,房地產收益也被菲律濱住房市場的負面影響所抵消,我看不出還有什麼理由不應該禁止網絡博彩進入我們的國家。”

  至於財政委員會主席、參議員洪雅拉,關於網絡博彩的稅收條款已經第11590號共和國法修訂。

  他說:“互助復甦法中的網絡博彩稅規定已經被隨後的網絡博彩稅法修訂,即第11590號共和國法。因此,在這方面,該裁決已經沒有實際意義。”

  在發生一系列與網絡博彩相關的綁架事件之後,關於菲國離岸博彩業務的討論重新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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