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電力系統損失費 3至6個月可獲通過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8月03日 00:52
本報訊:根據參議長張僑偉(Sherwin Gatchalian)說,在小馬科斯總統發布指示後,針對取消電力公司徵收的電力系統損失費用的已提交法案,立法者可能需要長達6個月的時間來審議。
他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因為已經有共識——總統、眾議院,甚至參議院……有8位(參議員)提交了取消系統損失費用的法案……所以我認為,這可以在3到6個月內完成。”
張僑偉是上議院提交此類措施的參議員之一。臨時參議長維森特·“蒂托”·蘇道三世(Vicente "Tito" Sotto III)、參議員艾爾溫·杜弗(Erwin Tulfo)和參議員JV·伊赫斯道(JV Ejercito)也提交了類似措施。
另一方面,那莫沓斯市(Navotas City)眾議員托比·田戈(Toby Tiangco)和計順市(Quezon City)第五區眾議員派翠克·麥可·瓦爾加斯(Patrick Michael Vargas)也提交了類似措施。
在週一的第五次國情咨文中,馬科斯呼籲國會兩院修訂《電力產業改革法》(EPIRA),以停止將系統損失費用(包括隨之而來的增值稅)轉嫁給消費者。
現行法律如《電力產業改革法》和第7832號共和國法令(即《反竊電及輸電線路/材料盜竊法》)允許配電事業透過每月電費中的系統損失費用向終端用戶回收部分系統損失。
但能源部表示,實施總統指示可能需要至少一年的時間。
此外,加查利安表示,一旦該提案頒布為法律,確保此類費用不會隱藏在其他費用中是能源監管委員會的責任。
他說:“這裡最大的問題將是系統損失的計算……如何發布規定,讓配電事業吸收這項系統損失,並確保不會轉嫁給消費者,隱藏在其他項目中……它可能被隱藏在其他項目下。”
張僑偉補充道:“我認為最大的瓶頸是能源監管委員會。他們是否會發布規定,確保這不會被隱藏在轉嫁給我們的其他費用中。”
能源監管委員會表示,它支持馬科斯修訂《電力產業改革法》並停止將配電業者的系統損失轉嫁給消費者的提案。
能源監管委員會在週二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它“歡迎總統的呼籲,並確認其支持將電力消費者福利置於首位的政策改革。”
“作為國家的獨立電力產業監管機構,能源監管委員會隨時準備與國會、能源部、產業利益相關者及其他相關政府機構密切合作,以推進實施這項改革所需的法律和監管措施,”它說。
與此同時,馬尼拉電力公司正在尋求對馬科斯關於取消消費者電費中系統損失費用的提案進行徹底討論,並指出這可能對配電事業的營運和財務健康產生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