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厘務局(BIR)終於在周四發布其個人證券和退休帳戶(PERA)實施准則和程序。
根據第2016-42號收入備忘錄(RMO),PERA投資者的所得稅將減免5%。
對於海外菲律賓人PERA的貢獻者,只在他們在菲律賓的收入才可能減免稅收,如果他們在菲律賓沒有納稅,將不得減免。
它說:“但是,如果海外菲律賓人在國內沒有應納稅收入,也有權獲得5%稅收抵免,這最終將有利於政府。”
RMO指出:“來自PERA貢獻的稅收抵免,可用於支付拖欠帳戶,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退還或兌換成現金,或轉讓給其他任何一方。”
該RMO說:“2008年制訂的PERA法,旨在促進國家資本市場的發展和動員更多人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