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統計管理局昨天報告,2016年國內七個投資促進機構批准的外國投資承諾,從2015年的2452億元,下降10.7%,至2190億元。
僅在2016年第四季度,外國投資承諾從2015年的1386億元下降了9.3%至1260億元。
外國直接投資承諾並不代表實際資金流入,只是在七大投資促進機構所做的登記。這七大投資促進機構分別是投資委員會(BOI),克拉克發展公司(CDC),菲律賓經濟區管理局(PEZA),蘇比克灣城市管理局(SBMA),描沓安自由港管理局,棉蘭老穆斯林地區(BOI-ARMM)和卡加延經濟區管理局(CEZA)。
根據PSA,2016年第四季度投資承諾的大部分,約69%來自荷蘭,澳大利亞和美國。
去年第四季度,經批准來自荷蘭 外國投資達到349億元,占總額的27.7%;澳大利亞承諾投資318億元,占總投資的25.3%;其次是美國,投資額為201億元,占總投資的16%。
根據統計管理局,大部分外國直接投資承諾,666億元投資製造業;基準是電力,天然氣,蒸汽和空調供應部門,投資承諾為320億元。
行政和支持服務活動,是外國直接投資承諾的第三大受益者,達到118億元。
在2016年第四季度,卡拉巴松地區(即甲美地、內湖、八打雁、黎剎、計順)佔據了大部分份額,占批准外國投資的54.2%。
科迪勒拉行政區(CAR),排在第二位,達到222億元;其次是國家首都地區(NCR),192億元。
2016年第四季度,經批准的外國和國內投資額為2748億元,較2015年同期的3323億元減少17.3%。
預計2016年第四季度七大投資促進機構批准的投資項目,將創造49054個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