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審計委員會(COA)發現,馬尼拉城市發展管理局(MMDA)在特定合同時間內沒有實施或完
成價值1.788億元的項目。
審計委員會在2016年度報告中將其歸因于MMDA計劃不足,與有關機構缺乏協調,導致未能妥善解決大
馬尼拉的防洪問題,並推遲向預期受益人發放預期收益。
審計委員會在報告中指出,MMDA與公造部(DPWH)等有關地方政府部門(LGU),社區和其他機構缺乏
協調,阻礙了緩解大馬尼拉洪水問題的目標。
審計委員會建議管理層確保與其他政府機構,特別是公造部和地方政府部門,以及社區和私營公用事
業機構進行充分協調,以便更有效和同步地規劃項目。
它還建議在項目實施前進行可行性或初步工程研究,妥善處理非正規移民搬遷,項目可行性,與DPWH
和LGU項目重疊等問題,以達成對政府最有利的決策。
根據共和國第7924號法案設立的馬尼拉城市發展管理局,負責執行規劃,監督和協調職能。在大馬尼
拉地區提供全方位服務的過程中,其監管和監督權力不受地方政府部門自主權的影響。
馬尼拉城市發展管理局在管轄範圍內的全區域服務包括發展規劃,運輸和交通管理,固體廢物處理和
管理,防洪和污水管理,城市美化,區域劃分和土地利用規劃,住房服務,衛生和環境衛生,城市保
護和污染控制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