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厘務局已簡化了提交報稅表和繳納稅款的程序,允許納稅人在其居所附近的獲授權代理銀行完成報稅和繳稅的任務。
遞交所得稅報表的截止日期將是6月15日。
厘務局長杜萊在厘務局第48-2020號備忘通告中表明,寬大的安排是符合遏止新冠病毒擴散的政府規定。
以往,納稅人都必須到其註冊地的稅務區域辦事處的司法轄區下的授權代理銀行遞交稅務報表及繳稅,對所謂“區域外”所得稅報表的遞交徵收罰款。
同樣地,納稅人也被允許向其居所就近的稅區辦事處遞交和繳納稅款,即使當地有授權代理銀行。
稅區辦事處的稅收官獲授權接受高達2萬披索的現金付款,以及不論金額的支票付款。
厘務局長強調,“所有支票的抬頭應填寫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不論是否像以往要求一樣,在支票上註明納稅人編號。”
他還說,支票上可不再註明接受支票付款的授權代理銀行分行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