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約88家農村銀行通過向微型,中小型企業(MSMEs)發放貸款,採取了救濟措施,這些措施被視為替代準備金要求的替代措施。
菲律賓央行行長(BSP)行長本杰明·迪奧克諾(Benjamin Diokno)引用央行最新數據,稱農村銀行已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了約442億元的貸款,以符合儲備金要求。
他說,這筆金額比央行于2020年5月27日發佈1087號通知後立即生效的55家銀行提供的99億元要高。
該通知規定,銀行必須向央行存放一定量的準備金。
它說:“從2020年4月24日到2021年12月30日,銀行將可以使用中小微企業貸款作為替代準備金的允許替代選擇。”
迪奧克諾表示,對合格的大型企業的貸款接受有限,這是滿足準備金要求的另一種方式。
這項措施是中央銀行計劃的一部分,旨在支持中小微企業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以及由于封鎖而造成的經濟後果。
但是,在疫情的空前影響下,中央銀行的決策貨幣委員會(MB)允許將2020年3月15日或之前發放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或3月15日之後進行重組的貸款視為替代準備金要求。
如果“銀行在準備日之前的一個月中證明其中小微企業貸款組合有所增加,則將允許銀行利用此減免。
同時,迪奧克諾(Diokno)表示,他們已經制定了一個四階段的Covid-19退出策略,將在“新常態”下使用。
第一階段涵蓋了為緩解流動性限制,恢復商業信心,維持信貸流動以及在宣佈公共衛生緊急情況期間降低利率而實施的措施。
第二階段需要在社區檢疫到位的同時,實施財政和貨幣刺激計劃以及監管和運營禁令。
迪奧克諾說,政府目前正在實施退出戰略第二階段的措施
在第三階段中,政府將允許所有部門的全面運作,前提是已經解決了Covid-19。
最後一個階段是經濟回到疫情大流行前的階段,可以進行更多的結構改革。
迪奧克諾說,隨著經濟和金融部門的需求,正在不斷審查流動性支持和監管救濟措施。
他補充說:“儘管如此,儘管已經採取了貨幣和財政措施,但仍有更多的貨幣和財政支持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