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商部表示,它將于本月內向羅德裡戈·杜特地總統提交批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的請求。
工商部助理部長艾倫·吉普蒂(AllanGepty)告訴記者,我國的目標是在向總統提交請求後,在6月之前批准RCEP。
吉普蒂表示,按照上述時間表,預計參議院將在7月至11月期間商定RCEP的同意。
他說:“對菲律賓而言,我們正在努力完成內部程序,以使菲律賓成為最早交存批准書的六個東盟成員國之一。”
RCEP將在六個東盟成員國和至少三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FTA)合作夥伴批准了區域貿易協議的60天後生效。
本次批准為實施條約(例如貿易協定)提供了法律基礎。
RCEP由東盟于2012年發起,旨在允許參與國之間貨物,服務和投資的自由流通。
經過八年的談判,該貿易協定于2020年11月達成。
RCEP最初涉及10個東盟成員國-文萊達魯薩蘭國,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及其六個FTA合作夥伴,其中包括澳大利亞,新西蘭,中國,印度,日本和韓國。
印度認為2019年RCEP將開放其市場,以應對來自中國製造業出口成本降低的激烈競爭,因此印度退出了2019年的貿易協議。
吉普蒂說,對于菲律賓而言,政府認為這是一個在這裡吸引更多中國投資的機會。
“我們預計服務和投資也會有所改善。因此,更多的服務提供商和投資者可能會在菲律賓開業或經商。同樣,菲律賓服務提供商和投資者也可以將中國視為擴大業務範圍的另一個潛在市場。”
他補充說,RCEP還將為我國加強與其他RCEP參與國的經濟聯繫提供更多前景。
該貿易官員說:“根據RCEP,菲律賓可以將自己定位為該地區的投資樞紐,創新樞紐,製造樞紐以及培訓和教育中心。”
15個RCEP參與國佔全球人口的30%,國內生產總值達到23.5萬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