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部(DOF)週一宣佈,馬加智地鐵項目將獲得四年的所得稅免稅期,然後是五年的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的說法,財政激勵審查委員會(FIRB)批准的激勵措施,其中包括免稅期,以及對鐵路項目的建設、運營、管理和維護進口的五年加強扣除和免稅優惠。
財政部在一封電子郵件聲明中表示:“批准的激勵措施將不適用于地鐵運營產生的其他商業活動。”
獎勵不包括零售區域的租賃和廣告,這將受常規企業所得稅率和其他適用稅款的約束。
菲律賓基建發展控股公司于2019年7月獲得了馬加智市議會的批准,該項目的條款和條件涵蓋了該市地鐵系統的建設、運營和管理。
市政府于2018年10月將公私合作項目授予菲律賓基建發展控股公司(前身為IRC地產集團)財團,將通過合資協議實施。
該財團是菲律賓基建發展控股公司及其中國合作夥伴綠地控股集團、江蘇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港灣工程有限公司組成。
菲律賓基建發展控股公司的地鐵項目于2018年12月破土動工。
地鐵系統被視為通過為多達70萬名通勤者提供替代交通服務,並將城市街道上行駛的車輛數量減少到27恨輛,將顯著緩解了馬加智市的交通擁堵。
財政部表示,一旦地鐵于2026年投入運營,其經濟生產力預計每年將增長244億元。
它說:“這將與其他預計收益一起受到監控,這將根據《企業復甦和企業稅收優惠(CREATE)法》中體現的基于績效或業績的獎勵原則進行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