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維持信用卡交易24%的利率上限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1年11月26日 22:20
本報訊:菲律賓央行週五表示,央行政策制定貨幣委員會已將所有信用卡交易的年利率上限維持在24%。
央行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持卡人未付信用卡餘額的最高利率或財務費用,仍為每月2%,相當于每年24%□□。”
信用卡利率上限依據央行于2020年9月24日發佈的第1098號通知。
央行同樣表示,信用卡發卡行可以對分期貸款收取的每月附加利率最高保持為1%。
它說,信用卡預付現金的最高處理費為每筆交易200.00元。
央行行長本杰明·迪奧克諾說:“貨幣委員會的決定是基于對宏觀經濟發展、信用卡融資狀況以及銀行和其他信用卡發行商的安全性和穩健性的全面評估。它還將繼續通過負擔得起的信用卡定價來幫助減輕消費者的財務負擔。”
央行表示,保留現有上限符合當前的低利率環境。
在最近的政策會議上,貨幣委員會將隔夜逆回購利率維持在2%,這是自大流行病開始以來的最低政策利率。
央行表示,數據顯示信用卡業務活動在2021年有所改善,這體現在經濟活動增加的推動下,月卡申請、卡賬單和發行卡的增長。
它表示,2021年6月的月卡申請數量同比大幅增長175.1%,從2020年6月的235000份申請增至約646000份。
2021年6月,每月信用卡賬單也同比增長29.5%,從一年前的563億元增至730億元。
同期,已發行和未償還信用卡或有效信用卡的數量也從940萬張增加了8.7%至1020萬張。
央行表示,除非央行作出修改,否則信用卡交易的上限仍然有效。
央行指出,在不斷演變的COVID-19大流行的背景下,它將繼續密切監測利率上限對信用卡融資狀況以及銀行和信用卡發卡行信用卡業務可持續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