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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核電站需修改法律框架

2022年05月25日 22:15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2年05月25日 22:15

  本報訊:能源部(DOE)副部長熱拉爾多·埃爾吉扎二世表示,有必要修改《電力工業改革法案》(EPIRA),以使政府能夠投資核電站。

  這是因為即將上任的政府已表示支持將核電站視為我國能源結構的一部分。

  埃爾吉扎週三告訴記者:“截至目前,政府沒有能力建造常規核電站,因為國家電力公司對此沒有授權。”

  隨著《電力工業改革法案》下電力部門的私有化,政府無法參與發電。

  他補充說:“但我們可以與起草或建立監管框架保持一致,我們可以修改我們的法律,將政府納入可以為核電站提供資金的機構中。”

  埃爾吉扎說,根據韓國水力核電公司和俄羅斯國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的研究,他們發現描沓安核電站(BNPP)仍然可以修復。

  據ROSATOM稱,復興描沓安核電站需要約30億美元至40億美元的投資。

  假定總統費迪南德·馬科斯早些時候提到,他的部分能源議程是重振沓安核電站,使其成為清潔和廉價能源的額外來源。

  另一方面,埃爾吉扎表示,政府可以在未連接電網的邊遠地區投資使用小型模塊化反應堆(最新的核能技術)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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