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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保留信用卡月息上限在2%

2022年11月15日 22:46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2年11月15日 22:46

  本報訊:菲律賓央行銀行(BSP)制定政策的貨幣委員會(MB)維持了信用卡交易2%的月利率上限。

  央行在週二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根據2020年9月24日第1098號通告,貨幣委員會決定維持信用卡交易的現有上限。

  回顧一下,在2020年9月,貨幣委員會對所有信用卡交易設定了24%的年利率上限,相當於2%的月利率,以減輕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財政負擔。

  根據該政策,信用卡發行人只能對信用卡分期貸款收取最高每月1%的附加利率,除每筆交易最高處理200元外,不得對現金預付款收取其他費用。

  央行P每六個月審查一次費率。這個利率上限上次被保留是在今年5月。

  因此,央行表示,除非央行修訂,否則以下信用卡交易利率和費用上限仍然有效:

  持卡人未付信用卡餘額的最高利率或財務費用為每月2%,相當於年利率24%;

  信用卡分期貸款的最高月附加利率為1%;

  每筆交易使用信用卡現金預付款的最高處理費為200.00元。

  央行表示:“最高限額的合理性將在2023年1月進行進一步審查。”

  它補充道:“央行將繼續密切監測不斷變化的國內外發展,這些發展將影響信用卡融資狀況、信用卡運營的可持續性以及銀行/信用卡發行商的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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