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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加強電子煙監管 規範廣告宣傳與進口流程

2025年08月10日 00:18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5年08月10日 00:18

  本報訊:工商部(DTI)近日頒布兩項新規,全面加強電子煙產品廣告宣傳及進口管理。8月1日發佈的第25-09號和第25-10號部門行政令,分別針對未成年人保護及產品質量管控作出具體規定。

  根據第25-09號行政令,即日起禁止在電子煙廣告、銷售及包裝中使用可能吸引未成年人的元素,包括卡通形象、青少年網紅代言,以及水果、糖果、甜品等風味描述。初犯者將處以5000元罰款,再犯加倍,第三次違規除2萬元罰款外還將吊銷營業許可。

  第25-10號行政令則強化進口監管,要求所有進口電子煙、新型煙草及相關設備必須持有菲律賓標準認證,並符合國際質量標準。新規特別涵蓋自由貿易區、免稅店及電商渠道,旨在打擊非法進口和規避檢測行為。

  工商部強調,新政策通過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實現對全渠道進口商品的統一監管。相關企業可通過OSMV@dti.gov.ph郵箱舉報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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