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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恢復對液化石油氣和煤油的消費稅徵收標準

2026年07月08日 23:29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字体:↑大 ↓小

稿件来源:菲律賓商報

2026年07月08日 23:29

  本報訊:厘務局(BIR)週三表示,隨著迪拜原油價格的下跌,煤油和液化石油氣(LPG)的消費稅稅率將恢復至《國家國內稅收法》規定的標準。

  厘務局在一份聲明中通知所有相關製造商、進口商、石油產品公司、納稅人及利益相關方:能源部(DOE)已確認,根據普氏新加坡(MOPS)均價計算,6月份迪拜原油的平均價格已降至每桶79.45美元,低于第114號行政命令(EO114)規定的每桶80美元的門檻。

  2026年4月16日,政府發佈第114號行政命令,為對沖油價上漲影響,對指定油品暫停徵收消費稅,暫定執行3個月。規則明確:一旦能源部確認普氏新加坡計價的迪拜原油月均價跌破80美元/桶,滿一周後,或3個月暫停期到期,消費稅將自動恢復原標準。

  厘務局(BIR)表示:“根據能源部的確認,並依據第114號行政命令第3(i)條的規定,煤油和液化石油氣(LPG)的消費稅稅率將自動恢復至經修訂的《1997年國家國內稅收法》第148條所規定的稅率;該恢復措施將于2026年7月8日生效,無需另行發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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