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全球華僑(未入外國籍但已經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人數約六千萬人,其中四千萬人居住在東南亞,大部分集中在新馬泰印菲。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東西方冷戰達到高峰,海外華人社區紛紛自尋出路,很多摒棄了落葉歸根的傳統,選擇落地生根,加入居住地國籍,成為東南亞乃至全球一股不容小覷的經濟力量。
但有一部分人出於種種原因,有的是手續不全,有的是對祖國感情難割難捨,因此堅持保留中國籍。又有一批是冷戰後期到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移民國外的群體,他們同樣有的為了居留方便而加入居住國國籍,但也有很多人隨者中國逐漸強大而保留自己的國籍,但由於當年的政策規定,出國定居必須註銷戶口,就連他們在國外出生的子女雖然都是中國籍,但同樣沒有中國身份證。
這些人回到中國往往會遇到很多問題,無論是酒店住宿或到銀行辦理業務,火車站或網站購買車票、機票,甚至是機場乘坐飛機,都遇到辦事人員拒絕承認他們手中由中國大使館簽發的中國護照的問題。
雖然筆者並非中國籍,但身邊許多朋友、親戚,都遇到過遭酒店人員刁難,拒絕入住,甚至報警的事件。
筆者有個好友帶著菲律濱出生但仍然保留中國籍的子女第一次回到祖國,本打算讓子女多認識自己的祖國,親眼目睹祖國的發展和強盛,誰知下榻酒店時,被告知不得使用護照,必須提供身份證才能辦理入住。這位朋友跟酒店櫃台解釋,他們是居住在菲律濱的華僑,沒有身份證,只有護照。但櫃台人員就是不讓辦理,還讓他們找別的酒店住,他們接待不了。
這一幕讓朋友的子女留下非常惡劣的印象,跟問家長為何同樣是中國人,卻連酒店都不讓住。想必這並非中國僑務領導們希望海外華人華僑對中國留下的印象吧。
筆者早幾年還住在加拿大時,當地華文報紙已經對這個問題做過專題報道,也採訪過很多遇到類似問題的人。
筆者曾經將這個問題告知中國僑聯的領導,得知政府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也知道華僑經常遇到這個問題,目前還在研究如何解決。更得知國務院三申五令要求政府各部門和機構要承認護照為華僑的合法身份證,無奈很多酒店、機構仍然置若罔聞,或者毫不知情。
很多海外華人團體和個人都提議頒發華裔卡或華僑證,其功能等同身份證,由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類似港澳回鄉證或針對台灣居民的台胞證。
其實中國在頒發回鄉證和台胞證方面已經有相當豐富的經驗,要頒發華僑證應該不會造成很大問題,只需要華僑向中國使領館申請即可。
也希望這種華僑證的功能不要比目前的身份證少,譬如可以充當綁定微信、支付寶、註冊微信公眾號,甚至上網購買機票、火車票、預訂酒店、火車站自助領票等的有效證件。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