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幸福被定義時,它通常包括滿足感。一名心存不滿的人對自己的命運不會感到滿意。因此,幸福的秘訣就是學會如何在生活中擁有滿足感。
但是,這是否意味著,為了快樂,我們不再有任何野心,任何目標,或任何改進的欲望,因為我們已經獲得滿足?如果是這樣,那麼滿足會導致停滯不前嗎?
這一點通常是人們誤解知足的意思。
真正滿足的人不是那些不再尋求改善的人。他們還尋求是的。但他們平靜地接受當下的環境,因為這是當下的現實。當一個人買不起車時,就會產生抱怨或不滿,但這不僅是不切實際的,而且是愚蠢的。這是要求擁有目前不可能需要的東西。如果我一直這樣做,我永遠不會是一個快樂的人,無論我變得多麼富有,或者我達到的職位有多高。
讓我們換一種情况。假設我出生後右手沒有手指。我知道我認識的每個人都有手指。我對自己的處境不滿意,儘管我知道我的生活中永遠不會有手指。這種不滿是沒有意義的,只會導致不快樂。一旦我接受了我的處境,不滿就停止了。它不再是不快樂的原因。
因此,滿足是在任何時刻都能够平靜或愉快地,接受我們的情況。我的手現在髒了,好吧,它們很髒。我會在十分鐘內把它洗乾淨。但是,當雖然它是骯髒的,我可以接受它。我病了,臥病兩個星期。好吧,我臥病兩個星期了。我接受它,利用療養時間讀書或做我喜歡做的事情。如果有痛苦,那麼我接受痛苦。兩個星期後,我反回工作崗位。我排起長隊,在輪到我之前需要一個小時。好吧,我得站起來排隊一個小時。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裏,我會保持平靜和愉快。我的腿累了,好吧,我承認我的腿累了。我排隊等候,雖然疲勞但這是值得的。
不滿是對當下現實的不接受。這也是希望這一刻應與現實不同。
不滿也是與別人比較而引起的。我的鄰居有一輛車,我也應該有一輛車。這反映了我們的幸福感依賴外部社會。也許我真的不需要一輛車,但是如果我的鄰居有一輛車,我就感覺不爽。這是我們自卑的反映。我們生活的意義是通過與他人的比較或競爭來衡量的,這是不幸福的一個可靠的公式。總會有比我們更好的人,同樣因為總會有比我們更不幸的人。
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描述了自我現實化的人,或者那些接近人類成熟頂點的個體,他們的那些自我價值感不依賴於文化或環境的人。他們是自主的,依賴於他們內在潜能的成長,而不是別人或社會的期望。
這就是為什麼孩子不應該在比賽或排名甚至互相比較的氛圍中長大的原因。在家裏或學校鼓勵比賽或互相比較,少年人會無意識地建立一種思維框架,使他們的自我價值取決於他們與其他人的比較個人如何與他人比較的價值觀。它會造成不安全感和不滿。幸福變得難以捉摸。
蔡志增博客:https: //insightsonlife.net/(英)https://zh.insightsonlife.net/(中文)